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,落實國務院批復實施的《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規劃》的相關要求,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,保障人體健康,我部決定對《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25465-2010)、《鉛、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25466-2010)、《銅、鎳、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25467-2010)、《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26451-2011)和《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26452-2011)等六項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修改完善,制定了上述六項標準的修改單,并由我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。
上述六項標準的修改單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上述六項標準的修改單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,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(bz.mep.gov.cn)查詢。
特此公告。
(此公告業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田世宏會簽)
附件:
1.《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5465-2010)修改單
2.《鉛、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5466-2010)修改單
3.《銅、鎳、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5467-2010)修改單
4.《鎂、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5468-2010)修改單
5.《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6451-2011)修改單
6.《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6452-2011)修改單
環境保護部
2013年12月27日
發送: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環境保護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,遼河保護區管理局,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。